第369章 高墙内的清道夫-《蒙冤入狱服刑,一日作案十八次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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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话传到开发商耳朵里。

    开发商是尹家下面一个分支的关联企业,负责人托人找到郭怀山,递过来一个厚厚的信封。

    “郭副,王国庆这个人,在监狱里也不老实,整天嚷嚷着要报复社会。”对方笑容和蔼,“这种危险分子,万一在监狱里出点‘意外’,对社会、对他自己,都是一种解脱。”

    郭怀山打开信封看了看。

    二十万。

    现金。

    监狱是个封闭的小社会,在这里,副监狱长的权力可以很大——尤其是分管狱政的副监狱长。

    犯人的工种安排、放风时间、伙食标准、就医流程,甚至……生死。

    只要操作得当,一切都可以是“合规”的。

    郭怀山收下了信封。

    三天后,王国庆被调到了监狱的维修队,负责高处作业——粉刷外墙、检修屋顶。

    维修队的队长是老赵,郭怀山的心腹。

    调令下来的当天晚上,郭怀山把老赵叫到办公室,递给他一包烟。

    烟是特供的,市面上买不到。

    “王国庆这个人,思想不稳定,有暴力倾向。”郭怀山说得很慢,“在高处作业,要注意安全。万一他‘操作不慎’,摔下来,那也是他自己的责任。”

    老赵接过烟,没说话,只是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一周后,王国庆在粉刷三楼外墙时,安全带卡扣“意外”松开,从十米高的地方摔下来。

    落地时后脑磕在水泥花坛边缘,颅骨骨折,当场死亡。

    事故调查报告由老赵起草,郭怀山签字确认:“犯人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,未正确佩戴安全带,导致高处坠落死亡。属操作责任事故,监狱方面已加强安全教育。”

    王国庆的家属来闹过,但看到白纸黑字的报告和监狱“出于人道主义”给予的五万抚恤金,最终也就算了。

    一个坐牢的犯人,死了就死了。

    没人深究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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